星期二, 12月 24, 2013

【競賽】12/27班際跳繩比賽

宜蘭縣頭城國民小學102學年度班際跳繩比賽實施計畫
一、目    的:響應健康促進運動,培養學生運動風氣,增進學生身心健康。
二、主辦單位:學務處。
三、協辦單位:學生自治幹部。
四、比賽對象:三~六年級(每班合計24人)
五、比賽時間:1021227日(星期五08:40進場)
第一大節為三、四年級,第二大節為五、六年級。
六、比賽地點:本校體育館。
七、比賽方式:分三階段進行(不限前迴旋或後迴旋)
1. 第一階段計時15秒。
        哨音響起即開始跳繩,在跳繩中途失誤者即蹲下,至計時器15終了鳴笛仍在跳繩者即過關,每成功一位獲得積分1分。
2.第二階段計時30秒。
        哨音響起即開始跳繩,在跳繩中途失誤者即蹲下,至計時器30終了鳴笛仍在跳繩者即過關,每成功一位獲得積分2分。
    3.第三階段計時1分鐘
        哨音響起即開始跳繩,在跳繩中途失誤者即蹲下,至計時器1分鐘終了鳴笛仍在跳繩者即過關,每成功一位獲得積分3分。
八、裁判:以上三階段比賽請學生自治幹部協助清點班級過關人數,將人數回報給負責登記之裁判老師。
九、成績計算:採積分制,第一階段過關者獲得積分1分,第二階段過關者獲得積分2分,第三階段過關者獲得積分3分。如果三階段總積分相同者以第三階段得分較多者為勝隊,若三階段積分完全相同者即進行90秒班級PK賽,獲勝班級即為勝隊。
十、獎勵:取前三名班級,頒發優勝獎狀。
十一、器材:學生可自備跳繩,無跳繩者使用學校提供的(數量有限)
十二、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注意事項:
一、請比賽班級老師將學生帶至體育館舞台前以排面班6位共四排排列。
二、學務處會將跳繩放置在舞台前地板上,提供給無跳繩的學生使用,請老師指導學生於比賽後將跳繩放置回原位。
三、請各年級各班於比賽時依班級順序出場,未比賽班級請於一樓階梯等候。
四、跳繩比賽時只要跳繩停止迴旋動作即算失敗,請老師提醒學生於原地蹲下以利成績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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