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縣頭城國小115週年校內田徑比賽實施辦法
一、主 旨:1.培養學生互助合作,愛護團體之精神。
2.增加學生運動興趣,推廣田徑運動,提昇學生運動能力,增進學生體適能。
3.選拔本校學生參加102學年度縣內各項田徑比賽及102年頭城鎮運代表選手。
二、主 辦:學務處
三、協 辦:輔導室、教務處、行政事務處、學生自治幹部。
四、比賽日期:102年4月22日起至4月26日。
(因比賽項目很多,所以田賽部份會另外擇期辦理,屆時請老師協助提醒學生到場比賽,遇有下雨及學校活動順延比賽)
五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2年4月12日(星期五)中午12:00前將報名表擲交體育組,
逾時不于受理。(報名表如附件一)
六、比賽分組及項目:(如附件二)
七、競賽方法:
1.四~六年級徑賽個人項目每班每項可選出代表3人,200m、800m個人賽每班只限2人參加。
2.四到六年級每人至多可參加2項單項,接力項目不在此限。
3.三、四年級大隊接力比賽,男女生各10個,共20棒次,女生為單數棒次,男生為雙數棒次。4.五、六年級為1200m 公尺接力,每班需選出男、女生各12人,每人跑100公尺;男、女生分
開比賽。
5.四、五、六年級800公尺個人賽採體適能測驗模式,每班男、女各2人。
八、獎 勵:1各年級個人項目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牌乙面,接力項目頒發班級獎狀乙張。
2.四到六年級取田徑總錦標前二名頒發優勝錦旗(計分方式為每個競賽項目取前六名計分,分數分別為7.5.4.3.2.1分)男、女生分數加總計分。
九、經 費:由學校學生活動費及家長會支出。
十、其它說明:
1.參加比賽應準時出場,並在比賽前20分鐘到檢錄場地進行檢錄,點名三次不到者以棄權論,選手於比賽當天沒來不得以他人冒名頂替。
2.徑賽選手不可穿釘鞋或打赤腳,參加比賽選手請穿著運動服裝。
3.三到六年級徑賽項目可使用起跑架輔助起跑。
4.大隊接力第一棒及第二棒採分道跑,第二棒接到棒子後至搶跑道標誌處才可以開始搶跑道。
5.60m、100m個人項目每班可報名三人,採分組預賽、複賽再決賽。預賽每組六人,每組取前三名,再擇優三人參加複賽。複賽成績每組取二名再擇優二名參加決賽。
6.200m採預賽再決賽,取預賽成績最佳6人參加決賽。800m及接力項目採一次計時決賽。
7.接力項目各班請依比賽時間在室外籃球場集合。
8.接力項目傳接棒必須在接力區完成(接力區20公尺 ),超出接力區以犯規計算並取消該班名次,
(一到三年級違規每次加2秒)。
9.田賽部份:立定跳遠、壘球擲遠每人試擲(跳)三次,取前六名進入決賽(再擲、跳三次)。
10.四年級立定跳遠、四~六年級壘球擲遠項目每班請至少報名一人。
十一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由學務處體育組於朝會公佈或網路公告。
十二、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准後公佈施行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