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縣頭城國小102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
壹、宗旨: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,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,特舉辦本項比賽。
貳、依據:一、10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。
二、102學年度宜蘭縣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。
參、承辦單位:頭城國小教學事務處
肆、實施方式:請於102年9月27日(星期五)放學前將成品繳交至教學組,作品由教務處統一聘請相關教師負責評審工作。
伍、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:
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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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組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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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作品規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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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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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繪畫類(每班至少兩件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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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年級組、中年級組、高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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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主題儘量與教學課程主題相關。
2.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,大小以39公分 ×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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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書法作品一律採送件方式比賽。作品需落款
2. 作品正面請勿書寫個人相關資料,班級、姓名請務必書寫於作品背面左下方
3. 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,不得臨摹、仿作。
4. 同一類組,每人限送作品一件,且每一件作品之創作人數為一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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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書法類(每班至少兩件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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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年級組、高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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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以自選成首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,作品需落款。(不可書寫校名,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),所寫文字勿使用簡化字,紙張採用素色宣紙(不可用彩宣)。
2. 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(34公分×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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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平面設計類(每班至少一件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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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年級組、高年級組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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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,並以平面設
計為限,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。
2.國小組作品大小一律為四開(約39公
分Ï 高度不得超過 框工作賽後由教學組統一裝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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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漫畫類(每班至少兩件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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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年級組、高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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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國小組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、作品形式不拘,大小不超過四開(約
2.
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在作品,避免海報形式作品。(作品以圖案、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,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,可以畫出痛苦表情,不需在作品上再添加好痛文字表達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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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水墨畫類(每班至少一件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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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年級組、高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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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大小以35公分×70公分為原則,一律不得裱裝。
2.
作品可落款。(不可書寫校名,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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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版畫類(每班至少一件以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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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年級組、高年級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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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大小以39公分×54公分為原則,一律不得裱裝,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,得以透明膠片覆蓋。
2.
作品正面一律簽名(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),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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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獎勵:入選之作者,頒發獎狀乙張,以示鼓勵,並代表本校參加宜蘭縣美術比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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